為了進一步做好我縣城鄉居民門診特殊慢性病保障工作,減輕參保患者醫療負擔,根據《黃岡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特殊慢性病實施辦法(試行)》(黃人社發[2017]55號)等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2020年已按時參加并繳納醫保費的城鄉居民,且符合黃人社發[2017]55號文件規定的36種特殊慢性病之一的患者。
二、申報時間
2019年11月1日至2019年11月30日。
三、申報材料
(一)、《紅安縣城鄉居民門診特殊慢性病申請審批表》;(二)、社會保障卡復印件;(三)、出院小結(出院記錄)和病情診斷證明書;(四)、檢查報告單、化驗單;(五)、長期醫囑單、臨時醫囑單;(六)、近年來二甲以上醫院住院病歷資料并加蓋原醫療機構公章。
四、申報地點
申報人參保地所屬鄉鎮衛生院。
五、2019年己通過慢性病資格審核且2020年參保繳費的城鄉居民可繼續享受城鄉居民門診特殊慢性病醫保待遇(不需要變更病種的照顧對象本年度直接通過年審認定,若病種變更則需提供相關資料重新申報評定)。
紅安縣醫療保障局
2019年10月25日